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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十日大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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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上去这场群架无比激烈,人形炸弹四下飞舞,实际上大伟下手极有轻重,那些人全都是皮外伤,凭借圣骑士的厚度今晚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就应该好的差不多了。

    不仅是这些人没事儿,就连什么桌子椅子锅碗瓢盆也是没有受到半点波及,对于在不到几十秒就放倒十几个人相比这才是实力的真正展现,让正在准备发飙的酒馆老板手中那把来自于矮人之手的手铳拿着也不是放下也不是。

    最后在听到大伟那爽快中充满了豪放、厚重中充满了快意的话语中找到了台阶,麻利的放下手铳后开始准备镇店之宝——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美味威士忌!

    “你们这帮臭虫实在是讨厌的很,如果再敢用你们那鱼泡般龌蹉的眼睛看我的老婆一眼,我发誓,绝对会让它们变成真的鱼泡!不过,你们也算是一帮不错的棒小伙,还算你们有几分眼力,看在这个事情的面子上今天的酒水我恶虎买单,今天谁要是用两条腿走出去的,我就让他知道我恶虎的名号是怎么来的。”

    “噎死!~~”

    “恶虎?我不管你饿不饿、虎不虎的,只要你请得起,我今天就算喝死也要让你在买单的时候留下眼泪!”

    “哈哈...威廉说的不错,不喝的让你把裤衩子都必须要当成酒资今天我山姆决不罢休。”

    “......”

    “好,是爷们的就给我放开量的喝。”

    “喔耶~~~恶虎万岁......”

    刚干完架,只因为一顿免费的酒水当然不足以让这些骄傲的圣骑士以及未来的圣骑士们放下所有芥蒂,让他们突然大转变的是大伟表现出的实力以及豪迈。

    在这个年代背景下的人们无疑是单纯的、爽直的,尤其是对强者那种发自内心的崇拜感就是这个世界最为招人喜欢所在。

    见多识广的大伟存心想要驾驭这些人,真的不需要太多的花哨,只需要展现出真实的自我就已经足够。

    这一点,就算孟凡林都很难做到,大伟的条件实在是太过得天独厚,这是任何演技都无法演绎出来的真我境界。

    如果真要从颠覆找出能够与大伟比肩的人,那就只有平和了,尤其是他身为西方世界的汉子,无论是相貌还是对历史背景的理解深度都要比大伟高上不知道多少倍情况下,也是轻而易举的就融入了这群敢爱敢恨、敢打敢拼的圣骑士之中。

    只不过几轮互相推杯换盏下来就已经彻底打成一片,让这个环境优雅典普的小酒馆内充满了开心的大笑与大号酒杯不断碰撞之声。

    尽管酒馆老板并没有质疑大伟等人的买单能力,但是当孟凡林拿出一块至少1斤重的闪亮金条随意扔在吧台上后,他的热情顿时酒杯彻底激发,为了能够完全拥有这百年难得一见的宝贝,老板二话不说,亲自从自己的酒窖当中哼哧哼哧的抬出一个至少装着百斤的酒桶。

    “咕咚”一声放在地上呲着满嘴的大黄牙吼道:“小伙子们,今天是你们的幸运日,如果不是遇到这么慷慨的客人,我老巴克是绝对不会将酒馆窖藏了百年之久的金朗姆酒拿出来喂你们这帮穷鬼的。”

    “喔耶~~~金朗姆酒,哇哈哈哈....恶虎万岁、老巴克万岁、人类部落万岁......”

    “老巴克,区区100多斤金朗姆酒怎么能够?我劝你最好把所有存货都拿出来,今天喝不完就明天接着喝、明天喝不完就后天接着喝,我发誓,不把你的酒窖彻底掏空是不会离开这里半步的,哈哈哈.......”

    “放心吧,我老巴克的酒馆从开业到现在别的没有,好酒美酒管够,就算你喝一辈子都没有问题,只要你能拿得出钱,我老巴克包你满意!”

    “好,这话可是你说的,疯子!”

    “是”

    显然孟凡林从现在开始已经变成了大伟的贴身随从,听到自己主子的话语后再次从“行囊”之中拿出十块金条扔在了老巴克面前。

    “噎死~~~小伙子还等什么,喝吧,这可是老巴克压箱底的顶级美酒,错过今天的话,你们可是一年都可能喝不上一杯的哦。”

    “这还用你说么老巴克,10个金币一杯的金朗姆酒我们这帮穷鬼别说一年,就算一辈子舍不舍得喝上一次都不好说啊,兄弟们,还等什么?喝啊......”

    “喔耶~~~”

    “哈哈哈......有一次我TM的喝多了去外面防水,你们猜我看到了什么?”

    “少在那卖关子,有屁快放,你小子到底看到了什么?”

    “嘿嘿,我看到咱们的大卫教官竟然和团长的老婆在嘿咻,那叫一个激情四射,你别说,团长的老婆平日里看上去骄傲的犹如一只白天鹅,但是被/艹时叫的那叫一个浪!听的我差一点就射了。”

    “你小子就瞎咧咧吧,连这种没有边际的话都敢说,也不怕风大闪了你的舌头?就咱们教官那副尊容,别说团长老婆根本就不可能看得上,就算换成母狗可能都不会多看他几眼。”

    “是啊,我听说大卫教官就算找鸡,整个闪金镇都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愿意爬上他的床,那模样简直是太吓人了。”

    “切!你们知道个蛋?闪金镇的女人的确没有几个愿意爬上咱们教官的床,但是那几个曾经爬上教官床的女人那绝对是死心塌地、干了一次就会想第二次,教官那话有这么长,而且还TN的会摇摆,那个女人能受得了?”

    “滚蛋,你说的那是人的么?就算我的坐骑也就这个程度。”

    ......

    “听说闪金镇的镇长有着特殊嗜好......”

    “你们知不知道指挥官的老婆是怎么死的?......”

    “我听说铁炉堡的矮人那边又研制出了一种新型武器,威力巨大,连巨龙都能够一枪毙命......”

    ......

    这一喝就是整整十天十夜,对于颠覆团队来说这点时间根本算不得什么,酒对于大伟与平和二人更加无所谓,孟凡林与妮子二人在这十天里收集到的“小道消息”足以用海量来形容。

    多少也是对这片被称为艾泽拉斯的大陆有了一些片面的概念,包括文化、背景、民风、习俗、地理位置、重要防线与区域、怪物、圣骑士修炼体系成长历程等等等等,经过细心核对筛选后,但凡重要的消息全部存放在大脑记忆区方便随时调取。

    不得不说,与兽族比起来,在人类当中想要获取管理权无疑要困难的多,贵族头衔决定了权力世袭制度,只有“高贵”的血统才会得到认可。

    想要取得爵位,对于普通人来说最好的途径就是成为圣骑士,然后通过傲人的战功一点一点的往上爬,可能爬个几代人的时间就差不多能获取到男爵爵位,然后在经过几代人艰苦努力得到子爵。

    当然,如果上面有个靠山的话,某些时候用钱也是能够买到爵位的,但最高也就只能获取伯爵爵位,想要得到侯爵或者是公爵是绝对不可能的。

    虽然,侯爵以下的爵位对颠覆团队没有半点作用,却是让他们往上爬的基石。

    钱!他们有都是,以吨计算的黄金足足用掉他们将近5000万的积分点,但是就算富可敌国却也必须要有花钱的途径,连门路都找不到,那不叫花钱,是送死!

    这十天时间里,他们的目的有不少,以这里为起点融入这个世界;了解文化背景、民风习俗;打探一切可以用得上的消息;找到花钱购买爵位的门路或者方法;

    利用这些东西达成最终目的,进入人类管理层,一步一步取得足够的话语权。

    虽然说在这个距离人类主城暴风城很远的闪金镇出现能够成为大树的对象几乎不可能存在,也仅仅是几乎而已。

    作为人类国王莱恩的行宫所在之地,镇长之流根本没被孟法林放在计划之中,他真正看好的就只有一个人——行宫管家!

    经过十来天的豪爽宴请,几乎闪金镇的所有男人全部都与大伟平和建立了或多或少的联系,至少也能混个脸熟,其中虽然没有这个行宫管家本人,却是有着他的亲侄儿特莱乔,有巧不巧的是,这个特莱乔虽然是一个正式圣骑士。

    但是,就以他的实力来看根本连圣骑士的毛都挨不上,那么这么弱的实力却是顶着骑士头衔,而且今年才不过18岁,其中所展现出来的问题就比较耐人寻味了。

    就怕他不贪财、不怕他狼子野心!有了这个事实存在,想要搞定这个行宫管家看来比想象中要简单许多。

    忽悠一个18岁的大男孩根本无需孟凡林亲自出马,仅仅两倍金朗姆酒下肚,平和就已经成功和这个特莱乔开始称兄道弟、推心置腹,成为了几乎无话不说的忘年之交。

    十日大庆也是因为这件事情才暂时告一段落。

    当然,除了颠覆5人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如果让他们知道的话,这个原本就存在着不少风言风语的小圣骑士一定会在闪金镇的某个黑暗角落被人干掉。

    喝酒不花钱这么好的事情可能这一辈子也就只能出现这么一回却被一个小畜生打断,叔能忍婶婶忍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