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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百不会离开我,会永远爱我,我都会活在随时失去的恐惧之中。
要一个女孩子对我这样,不公平,我也不忍心,她会很累的。
所以,我不打算结婚了,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就不要去害人了。”
岑璋听了,头更痛了。
许立帷长得好,能力强,人品也还行。
就是这样一个人,一点男女关系都不搞,只剩一个韦荞做朋友。
岑璋异想天开地想,如果许立帷六十岁了腿脚不方便,韦荞说不定还会接他来明度公馆养老。
他正胡思乱想得很痛苦,只听许立帷道:“所以,岑璋,你对韦荞很重要。”
“什么?”
“韦荞和我曾经是一类人,从来不会花时间去哄人,如果一个人要靠哄才留得住,对我们而言,就意味着已经在失去了。
既然会失去,那就算了。
我们感受不到这类极限拉扯中的趣味,我们只会感到恐惧。
也许,这就是‘孤儿’这个身份留在我们生命中的印记。
我们永远会以生存为第一本能,爱情、婚姻、家庭,对我们而言都太奢侈了。”
黑暗中,许立帷靠墙坐着,看向他的位置,“可是,岑璋,你不一样,你让韦荞变了很多。
现在的韦荞,不再和我是一类人了。
你给她的感情令她感到安全,你给她的婚姻令她感到幸福。
所以这些年,韦荞一直是哄着你的,并且,她自己也乐在其中。
岑璋,我想告诉你的是,不要不满意这样的韦荞,不要让自己的胃口变大,想要体验难度更高的两性游戏。
你冷落韦荞,想要她更着急你,对韦荞来说会是酷刑。
她觉得自己能力有限,已经在失去你了,她就会放弃你了。”
“还有。”
许立帷微微叹气,对自己明明是条单身狗却整天被迫卷入这对夫妻感情的事实感到很胸闷,“我和韦荞永远不会丢下对方不管,这是真的,但我们不是因为爱情。
你知道一个人是‘孤儿’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他在毫无能力、最需要保护的时候,却会受到来自成年人最可怕的伤害。
韦荞很聪明,我也不差,我们同时很早就发现,一个人落单的话,很容易成为被欺凌的目标。
所以我们默契地,在很小的时候,就成为了同盟。
坦白说,我们一路长大,不受到一点伤害是不可能的,但太致命的,还真的没有。
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联手了,任何人想要对付我们其中一个人,就等于要对付两个人,这让很多人却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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