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梧桐更兼细雨 李清照与声声慢(第8页)
可她不敢丢,也不能丢。
那是赵明诚的命,也是她的命。
在逃亡途中,文物不断地丢失、被盗、被骗。
在洪州时,金兵攻陷了城池,她寄存的几大箱书画全部被焚毁。
在台州时,一个姓张的官员趁她外出,偷走了她收藏的几件珍贵字画。
在越州时,她租住在一个姓钟的人家,一天夜里,有人凿穿墙壁,偷走了五箱文物。
李清照报了官,可那些东西再也没有找回来。
每一次丢失,都像有人在她的心上割了一刀。
她在《金石录后序》中写道:
“所谓岿然独存者,乃十去其七八。
所有一二,零落不成部帙。”
“十去其七八”
——一百件东西,丢了七八十件。
剩下的那些,也零散破碎,不成样子。
她守着那些残存的文物,像守着一堆废墟。
绍兴四年(1134年),李清照定居在临安(今杭州)。
她在一条僻静的巷子里租了一间小屋,院子里种着一株梧桐。
她把剩下的文物整理好,装在一个旧箱子里,放在床底下。
她开始整理《金石录》的书稿。
那是赵明诚生前未完成的作品,一部关于金石碑刻的学术巨著。
她花了几年时间,将书稿一一校对、补充、编次,最终完成了三十卷的《金石录》。
她在后序中写道:
“呜呼!
自王播、元载之祸,书画与胡椒无异;长舆、元凯之病,钱癖与传癖何殊?名虽不同,其惑一也。”
她用自嘲的语气说,赵明诚对金石的爱,和王播对胡椒的爱、元载对书画的爱没什么区别,都是一种“惑”
——一种痴迷。
可正是这种痴迷,支撑了她走过最艰难的日子。
六、武陵春
绍兴五年(1135年),李清照五十二岁。
她一个人住在临安城外的清波门附近,离西湖不远。
春天的时候,她偶尔会去湖边走走,看看桃花,看看柳絮,看看那些画舫上嬉笑玩乐的年轻男女。
可她已经老了。
不是那种白发苍苍的老,而是心老了。
她的心像一潭死水,再也没有波澜。
她不再写词,不再作诗,甚至不再读书。
她每天做的事,就是坐在窗前,看雨。
那一年春天,有人邀她去游湖,她推辞不过,勉强去了。
湖上春光明媚,游人如织,可她却觉得这一切都与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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