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朝堂大考 荀卿主政下
上回说到,赵太后授荀卿以相邦之位,荀卿于朝堂言以政要。
赵将廉颇以兵家事诘,荀卿以答而明其纲。
荀卿续言:“言及学秦,所谓强军,要者有叁。
其壹安民:兵取于民,以青壮先,有碍农林牧之产,害国家粮赋所得,不利于久战。
故强兵先安民,安民以利。
民者,仿兵以编,以家为元,结以伍拾,以乡为基,设里以教,劝课农桑,不误农时,兴修水利,新增农物,革新农具,以增其产。
所获所得,予以奖励,类秦耕励,或爵或隶,制以成法,宣贯乡里。
此国之本也,当为首行,亦为相及郡县之本职。
另其所涉农具革新之事,仿农例,奖百工。”
“强军之贰:利器。
兵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先前武安君苏秦常言,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故其时争而得利。
待后来,相里氏之墨辅秦,革新技术,溯源制造,青铜益胜而铁制复增,器具利器兼得突进,遂超东方诸国。
秦有军数拾万,每战拾数万,多有弩及徒兵,辅以锐士骑军。
弩以远利,兵以戈长,骑兵游弋,锐士攻坚,群分合胜。
此秦战得利主因之壹。
反思吾赵,先王胡服骑射,得万数骑射之兵,逐林胡楼烦,扩地叁郡。
待得阙与之战,狭路相逢,败秦而名震天下。
然或胜于人众,或胜于地利,皆非器具之利。
直面秦军,复为弱势。
若解此难,有赖百工。
兵之所涉青铜、冶铁,皮革、漆艺及木技等,有司皆辖,奖同农牧猎。”
“强军之叁:国誉。
兵者,人杰也。
战者,搏命也。
搏命之义,家国贰者也。
故成军者,奖以家获,喻以国誉。
比秦战之励,复加益国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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