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三方定论 晋阳启封
上回说到,秦太后及穰侯魏冉各依其法,终得离秦而会赵,众人相商于赵威后宫,决策赵近期事。
“赵牧”
先提政军之说,再推政者为民。
只听其言:“所谓政者,居中而驭,以策万物;然政中者,当为为民。
所谓民者,壹为民以食为天,得其食,则民无忧、兵心安、将勤策而国得安;所谓民者,贰为舟水之辩。
舟者,国君也,水,庶民也。
水以载舟,或以覆舟。
得其民,知必死而奋勇,外御其辱,死不旋踵。
如此,譬如曹刿言于鲁庄公者,民心可用,方得能战;所谓民者,敦睦和亲以为国。
皆为国民,不分胡汉,尊己重人,求合而后交相利,约为兄弟,共抗外敌。”
待“赵牧”
言毕,赵太后思而视秦太后,特待其言。
秦太后笑曰:“吾前次常于咸阳,闻赵人荀卿之言,与公子有所合,不知公子与其有何缘分?”
“赵牧”
言曰:“荀卿之言,吾常得闻,然博大精深,不能尽解。
今日之言,或为只鳞片爪。”
秦太后续道:“昔日哀家为秦,今日复思赵事。
秦民者,历商君,奖励耕战,怯于私斗,功出耕战,上下等同。
故秦民悍勇,远胜东方。
其军曲《无衣》,众位当知,颇似公子为民之贰。
另魏文侯之时,李悝于今上郡地,发‘习射令’,以射箭之胜而决民之纠纷,此乃商君之祖也,亦有公子为民之效力,所谓民心可用方得战也。
前次荀卿所言舟水者,虽出仁礼而非法家言,然据此亦可佐公子为民之贰。”
稍歇,秦太后复言:“至于为民壹者。
秦据关中,复得巴蜀及楚汉江,皆膏腴之地,以此耕而供秦军,则兵粮无缺,秦将无掣,全力施策,胜自不待言。
至于民叁之言,秦者,原为边陲撮尔小国,然穆公西霸,扩地千里,其民多戎。
及至前日义渠,收其地,纳其民,等秦民,同奖励,故无内患。
以此叁民言以政中,统御周边,是为中肯之言。
以此观秦可,治赵亦可。
请太后详之。”
赵威后闻言而思,复视平原君赵胜:“君上可知所谓荀卿之事?”
平原君对曰:“临行前,马服君常言吾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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