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偶遇宋意2(第3页)
跳动,心房中住着一只不听话的小鹿,正欢快的顶撞着胸腔,好像迫切想要破除胸腔见一见名为“连翘”
的魅魔。
宋意觉得如果连翘真的是靠吃掉人类心脏才能活下去的妖精,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掏出自己的心脏喂给连翘。
真是可怕……他曾经以为自己看破红尘,人世间没有可以让他动心的存在。
他小的时候,宋氏有一个副总经常来他爸家里讨论工作,见久了,宋意也就跟这位叔叔熟悉了。
这位叔叔曾经告诉宋意:人是披着人皮的鬼,为了名利可以抛弃自尊和人格。
后来宋意知道这位叔叔说这句话的背景:那个时候宋氏不少艺人深陷舆论风波,男男女女的高人气艺人陷入第三者、忘年之恋还有群p的丑闻中。
小小的宋意那个时候就像“何不食肉糜”
的晋惠帝司马衷,他特意在某一天拦住那个副总,天真的问:“为什么他们要抛弃自己的尊严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宋意至今记得那位副总所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
他们啊,为了能红,什么做不出来呢?就是太蠢了,头脑简单,只想着日后的利益,却忘了现在如何脱身。
蠢到寄希望于几个小鱼小虾,最后只能让公司来擦屁股。”
是的,深陷舆论丑闻的艺人不仅要支付品牌方代言的天价违约金,还有对违反公司合同的天价违约金。
这句话宋父不知道。
如果宋父知道,可能就会理解为什么未来的儿子对爱情这样轻贱。
因为他觉得人太恶心了。
人是世界上最恶心的动物。
被金钱和名利所支配的躯壳,不过是行尸走肉。
他曾和林君珩一样臭味相投,喜欢看那群无脑虚荣的女人为他疯狂,后来见多了就免疫了。
甚至还会觉得无趣和厌恶。
女人这种头脑简单的生物,怎么配得上他们这种人中龙凤?
他第一次听林君珩讲这句话,内心深深的赞同。
还夸过他不愧是好兄弟,连想法都一模一样。
可遇见连翘以后,全都变了。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美色也不管用,金钱也不管用。
要如何把握这个女人的心?
他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在这个迷人的女人爱上自己之前,自己已经将全部身心都交给这个不爱自己的女人了。
人啊,或许血液里天生就带着奢望的基因。
总是觊觎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明知烈焰烧身,却仍旧义无反顾的飞蛾扑火。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