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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二十四章 以弄钱为主(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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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慕云的,只是钱。

而同志的生命,是无价的。

真要有同志,被误抓的话,正好可以趁机会,将他们放走。

只要给了钱,朱慕云就不会追究。

“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先回趟队里。”

朱慕云说,他的任务,是今天晚上拿到钱。

不管能拿到多少,都要先保证李邦藩那一份。

只有让李邦藩今天就拿到钱,才能让他体会到,今天的决定,是正确而英明的。

当然,表面文章,也要做好。

至少,不能让其他人,挑出毛病。

比如说,张百朋。

朱慕云甚至都不用去分析,就可以断定,张百朋一定会来找麻烦。

只要是朱慕云干的事情,他都无条件反对。

这里面,虽然有一些是张百朋所谓的直觉。

但更多的,是他对朱慕云的妒嫉。

张百朋认为,朱慕云能力不如他,身份更是卑微,可是,自己总得不到李邦藩的常识。

而只会溜须拍马的朱慕云,却成为了李邦藩,最信任的人。

这样的反差,总让他怀疑,朱慕云做什么事,都动机不纯。

而张百朋也希望,朱慕云能犯点错。

朱慕云很想与胡梦北见个面,可是,今天的情况,实在有些不合适。

他先回了趟码头的办公室,给胡梦北和邓湘涛,分别写了一份情报,才开着车子,去了法租界。

在路上,朱慕云将情报送了出去。

他告诉胡梦北,有几名疑似我党的同志,被抓到了二处,让地下党,马上去联系。

朱慕云附上了,那几名同志提供的名字、地址,以及需要给他们准备的钱。

随同情报,朱慕云还留下了一张,汇丰银行的现金支票。

朱慕云的原则,历来都是,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找其他关系。

时间拖得越久,越容易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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