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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章 死因的冲击13(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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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抬头看看李东旭,静待下文。

“所有的关键案情,都发生在相对隐蔽的场所,且当事人分别只有两人。

三个关键人物,总是两两组合在一起,分别是王可与展鹏、王可与汪强、汪强和展鹏。”

杨毅追随着李东旭的思路,下意识地点点头。

“这三个人依据彼此的亲密程度和利益关系,又可以分作两方,王可为一方,展鹏和汪强为另一方。

值得注意的是,王可已经死亡,除了尸体,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或其它直接证据,目前在案的所有证据,几乎都依赖于展鹏和汪强的供述,如果考虑到两方的说法,我们姑且可以把它们看作一面之词,权威性和可信度多少会打些折扣。

同理,展鹏和汪强关于对方的供述,因为他们有急于替对方洗脱的嫌疑,也存在这个问题。”

这些是杨毅从未思考过的视角,略感惊奇之余,他不禁对李东旭刮目相看。

看来李东旭小小年纪在市局混上处长,并非浪得虚名,倒也没丢了专业。

“案发现场,更确切地说,案件关键场所,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河边,一个是汪强的家。”

李东旭顿了顿,继续说道,“关于第一个场所,以展鹏第二次驾车离开作为分界线,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王可和展鹏,王可和汪强。

至于后一个阶段展鹏是否牵扯其中,尽管可能性不大,但存疑。”

“可以这么讲。”

杨毅吁了口气。

“其实在第一阶段,有一组目击证人,不,如果算上汪强,应该说有两组目击证人,不过鉴于汪强在本案的身份,他的证言的可信度另议。

那对儿情侣的证言,顶多能证实在展鹏第二次驾车离开前,他没有加害王可,实际上意义也不大。”

“要是这么说,也没错儿。”

杨毅附和。

“好,如果咱们都认同以上这些,咱们就可以把整个案件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应该没有什么争议,王可和展鹏在河边车震,争吵,展鹏两次驾车离开。

这些分别有展鹏、汪强的供述,还有其它旁证。”

“这些的确都清楚,关键是剩下那两个部分,关乎案件对每个人的定性。”

杨毅瞥了瞥李东旭,低头续了根烟。

“你说的没错儿,”

李东旭停顿一下,继续踱步,“咱们先看第二部分,第二部分是王可死亡,其后被切指、抛尸。

虽然高速收费站记录了展鹏回京的时间,鉴于无法确定王可死亡的精确时间,这不能作为展鹏未参与作案的充分证据。

展鹏和汪强先后有三份供述,在展鹏的第一份供述中,他承认自己第二次驾车返回,独自实施了加害、切指、抛尸行为,然而在他的第二份供述中,他推翻了上述供述,说自己根本没有再返回,而是在第二次驾车离开时,就直接回到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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