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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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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梦昔连忙出去,见章嘉瑀正蹲在院子里,哄着阿欢:“舅舅不好,舅舅以为它要咬我呢,才轻轻踢了它一下,你看它,是不是没事儿!”

一回头见到沈梦昔,连忙求助:“姐,快点儿,我得罪了小少爷,不肯饶我啊!”

“哼!

人家都知道打狗看主人呢!

这狗养在院子里,你怎么问都不问就踢?”

“你看它癞皮的样子,谁会想到是你的狗!”

的确大黄的皮毛还是戗毛戗刺的,只是稍稍长了点肉,看上去还是和流浪狗差不多。

“你来做什么?我马上要上班了。”

“姐,我已经替你请假了,我们现在去参加诗哲哥的婚礼!

你这身衣服不行,换个小礼服,再备个礼物,四哥去北平了,所以我们必须得去!”

章家最喜欢许诗哲的不是章嘉璈,而是21岁的章嘉瑀,他可谓许诗哲的忠实迷弟,崇拜得五体投地。

沈梦昔有些生气,“你崇拜他,我没有办法,但是你能不能别来烦我!”

“姐,你一点都不懂他,他是这世界上多么难得的诗人!

你听他的诗,‘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这地面上有我的的方向。”

“我还是比较喜欢‘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阿瑀同学,古时候,这些缠缠绵绵的诗词都是写给妓女的,你喜欢什么是你的自由,快走吧,我很忙。”

沈梦昔不耐烦起来。

“阿欢!

八舅舅带你去参加婚礼!

你父亲的婚礼!”

章嘉瑀并不在乎姐姐的态度,对着阿欢说。

阿欢闻言欢喜地嚷着要去见父亲,“八舅舅等我,我去换衣裳!”

一溜烟上楼了。

“姐,你就是不够洒脱,都什么时代了,你也可以谈个恋爱,或者再婚。

王守卿就很潇洒,送了重礼,还答应今天去参加婚礼。”

“呵呵,今天双方父母都不会去的,是不是除了主婚人证婚人,只有你一个观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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