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第2页)
‘汤姆!
汤姆!
’葆丝实在写不出更肉麻的话了,只好一直写他的名字,这更显得她的激动,不是吗?
然后就像他所要求的,她把自从重逢以来的所有事都写出来了。
这个重逢指的是他们在医院的重逢,要知道,她可是个‘失忆’的人呢。
当她写出他们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孩子的时候,她明显感到日记中的汤姆似乎非常的不能接受,因为他足足隔了一天才继续给她写回话。
她当然又是一通的使劲叫他的名字。
‘汤姆!
汤姆!
你为什么不回答我了呢?别再离开我!
’
日记中的汤姆开始诉苦。
‘葆丝,我的葆丝。
我当然不会离开你。
可是我现在非常的虚弱,如果可能,我愿意日日夜夜的跟你在一起,一刻也不分离。
’
哦,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
葆丝接下去写道:
‘那么我怎么样才能帮助你呢?汤姆,汤姆,我多想快点见到你。
’
——是的,她确实想见到他。
哪怕是日记本中的他,这种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见到瑞德不相上下。
可是区别在于她期待着见到瑞德并狠狠的亲吻他,而见到汤姆之后,很难说她是想狠狠的打他还是再给他一枪。
她等着他说要带她到日记中去,两人好见面。
结果过了很长时间,他却写下一个地址。
破釜酒吧。
葆丝按照汤姆写在日记上的地址找过来,发现旁边是一间百货公司,另一边则是个裁缝店,他所说的那个地方是一个拐角的墙壁。
葆丝趁着人群不注意,对着墙壁直直撞了过去。
她紧闭双眼,作好了撞到墙上的准备,可是等她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昏暗的酒吧里头,墙角摆着几旧破木头桌子,吧台前有一个男人,他奇怪的打量着她。
“嗨,夫人,你是谁?”
他说,一边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个麻瓜?你是怎么进来的?”
葆丝按照汤姆教她的话说:“我的儿子今年要上巫师学校,我是来替他买东西的。”
“哦,原来是这样。”
那个人立刻笑了起来,“我叫汤姆,你是要去对角巷吗?来吧,我送您过去。
您大概不知道,像您这样的麻瓜是没办法到那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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